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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大力推行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财产保险的建议 |
作者:胡成中 日期:2009/10/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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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商品贸易已成为支撑GDP增长的主要方式,在整个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。随着全国各地掀起的商业地产建设热潮,作为内外贸易经营的平台和载体——商铺又成了商业地产的主角。在一片繁荣的景象之下,商铺的经营和管理已隐隐显现出一些系统性的风险和结构性问题。
我国商业地产发展过程中,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突出问题。特别是商铺所有者和经营业主的风险防范意识不足、风险锁定措施不到位。近年来,先后发生了湖南常德、浙江温州、新疆乌鲁木齐、陕西西安等地商场的重大火灾,致使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财产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。由于事前经营者的防灾、减灾措施缺位,不仅使企业和个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,也使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了一定的负面影响。这些火灾事件充分暴露了商铺所有者和经营业主在防险、减灾方面思想认识的薄弱。
本人认为,消防设施的到位当然十分重要,但并不是一剂包治百病的良方,它无法消除所有的消防隐患,一些不可预知的风险是无法单靠一种方法可以解决的,事后的社会救助和政府协调也不是一种可持续的长效机制。因此,急需制定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经营风险锁定机制,多管齐下,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,将损失锁定在业主和经营户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。
为此建议:
一、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,要支持保险公司,大力开展对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实行财产保险的宣传、教育,增强他们防灾、减灾的思想认识,自觉参加财产保险,确保商铺经营安全和健康发展。
二、保险机构要做好服务,主动上门,为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相关经营者办理财产保险。
三、工商、消防等相关部门,要协同配合,推进财产保险工作,如在办理年检手续时采取必要的措施,督促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相关经营者参加保险。
四、保险公司要通过落实保险措施,对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安全情况进行监督、指导;要协同安监、消防等有关部门,对商业地产所有者和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检查,对消防管理、安全隐患发现及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量化,并与保险费率挂钩,以此推进消防安全工作,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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